问题 | 离婚在民政局有登记吗 |
释义 | 有,离婚必须进行登记。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登记处有离婚协议吗 登记处一般是没有离婚协议的,双方协商后,自己书写即可,没有具体的格式要求。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通常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登记离婚有次数限制吗 结婚、离婚并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注意必须在合法的基础是,必须在处理好现有的婚姻的基础上才能考虑再次结婚的问题。婚姻自由, 结婚和离婚都是个人的事情,他人不得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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