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户口本去民政局怎么离婚?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户口去民政局离婚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可以去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除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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