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市办理居住证流程 |
释义 | 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流程是: 1、申请人所在公司准备申请人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人事局; 2、公司注册地的区县人事局将材料报北京市人事局进行审核; 3、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 一、外地户口迁入北京流程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 外地人想要将户口迁入北京,必须满足相应的政策和条件才行,它们分别是投靠落户、积分落户、事业单位落户、人才落户和企业家落户。满足将户口迁入的北京的人员,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办理相关的手续。办理的地点为各申请入户的派出所或者分局户政大厅,办理的时间为国家法定的工作日。 二、审核 各公安分局、派出所户政大厅办事窗口将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真实和有效。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会立即予以受理,并进行审批,然后上报分局和市局进行进一步审批。对于不符合申请要求的申请人,予以当面告知和书面说明。 三、审定 公安分局和市局就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然后给出审定意见。 四、告知 北京市公安局完成审定流程,并对申请人提出的户口迁入予以批准以后,会及时准确地书面通知申请人最终办理的结果。 二、北京落户要什么手续 北京户口落公户手续:1、符合“公共户”入户条件人员,应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应对申请人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户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需补充的材料;3、公安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如需请示上级部门的,请示期间不计入办理时限;4、符合迁入“公共户”条件的,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三、流动人口证明哪里给开? 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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