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方可以要求信赖利益赔偿吗 |
释义 | 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违约方可以要求信赖利益赔偿。信赖利益赔偿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因对方的承诺或者行为而形成的合理信赖,导致其在合同履行中受到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因卖方的承诺而形成了合理的信赖,如承诺交付符合要求的商品,但实际交付的商品未能符合要求,导致买方无法获得预期的利益,遭受了经济损失。这时,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对其因信赖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即信赖利益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要求信赖利益赔偿需要证明自己存在合理的信赖,且因此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同时,对于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直接损失主要包括:(1)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2、间接损失主要包括:(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风险提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一)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二)该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三)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存在过错。(四)缔约人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信赖利益的直接损失包含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该内容由 赵政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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