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破坏金融秩序罪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属于我国《刑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犯罪类别,包含了五个部分,一共二十四种罪名。主要规范的主体是货币、外汇、有价证券以及金融机构、证券交易机构和保险公司。其中,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主要包括货币犯罪、破坏金融机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票证、存贷款管理秩序罪等。 一、洗黑钱属于什么罪 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是违法经济秩序的经济类犯罪,成立洗钱罪,要求是针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包括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等,这被称之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出于对其违法所得或者收益的来源、性质进行掩饰、隐瞒的目的,进而采取相应措施,使之变为合法财产。 一、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二、洗钱罪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 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七十三条 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七十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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