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破产财产的范围为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