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违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规定。 法律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管理的通知》 第三条 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凡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批复概算百分之十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待审计结束后,再视具体情况进行概算调整。对于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区别不可抗因素和人为因素对概算调整的内容和原因进行审查。对于使用基本预备费可以解决问题的项目,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项目,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后方予核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