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如何划分 |
释义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胎儿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情况下,民法典给予了特殊保护,即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一、自然人从几岁起享有民事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自然人自出生起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通说认为胎儿自受胎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若其分娩时为死体,则胎儿自始、一直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二、遗嘱可以保留胎儿的份额吗? 遗嘱在一般情况下是应为胎儿保留份额的。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且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视为该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未出生小宝宝是否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小宝宝是有继承权的,且任何人不得侵犯其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胎儿在面对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不产生义务的关系时,将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一般由其母亲代为保管,但如果胎儿出生时无生命特征的,视为其自始无民事权利能力,即胎儿所接受的赠与和继承所得,举要返还,无义务人权利义务关系自始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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