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教师带编制调动,教育局不给档案,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他们没有这样的权利,且涉嫌侵权了。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用人单位对违约的一方都用这样的方式卡着一个人的人事关系和档案。明知他们作的过份,但实际上对方有若干的理由对付你,所以获得胜算的可能性很少。唯好的办法就是找到能管住它的机关出面纠正,让他们放档。 公办学校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与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有其特殊规定,不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约束,学校可以无条件地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数额不宜过高(1万元应为合理)。至于学校没有将其中一份合同交付给你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但是你必须举证证明学校采用这种做法,这对于你来说举证是比较困难的,因此该合同的效力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关于教育局是否有权扣档案的问题,关键看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如何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教育局是无权这么做的,如果强行扣留,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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