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股东变卖公司资产是刑事案件。因为资产属于公司而不是属于股东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