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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应该如何争取两个孩子
释义
    首先,要看两个孩子的年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是由母亲抚养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可以判归男方抚养。2-8周岁的子女,法院主要考虑平时谁对孩子照顾的更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一方是否有不良嗜好,双方教育背景等因素综合考虑。8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主要看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是有两个子女,实务操作中,除非两个子女都未满两周岁外,否则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法官可以对其优先考虑,比如一方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当然这也并不绝对。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最根本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简单来说,争取子女抚养权主要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子女由自己抚养有利于其成长,二是子女由对方抚养不利于健康成长。具体可以从双方经济情况、生活习惯、有无打骂子女暴力倾向等各方面举证。
    一、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能争取到孩子吗
    是很有可能争取到的,法院在考虑抚养权判给谁的时候,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并不是说女方没有工作就一定争取不到抚养权,如果法院认为,子女和父亲生活不利于他的身心健康,那么还是会判给女方的。
    具体而言抚养权的判决,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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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6: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