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具体如下: 1、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 4、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 5、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4.特种设备一般事故。 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2、重大事故; 3、较大事故; 4、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综上所述,在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十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 “(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 “(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