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双方债务怎么办 |
释义 | 男女双方离婚的,双方债务是跟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处理的。 1.在离婚时,双方债务中的个人部分,应当由个人进行偿还,对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2.对于双方债务中的共同部分,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对债务偿还达成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 一、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网上贷款算共同债务吗 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是否用于家庭开销,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夫妻可以对共同债务进行协商,法律对共同债务的规定是: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按揭房要如何分割 1、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除了分割共同财产,还需要对共同债务进行分割承担,或者将房屋进行变现处理,然后平均分割其中的财产。 2、如果男女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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