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正确处理共同债务? |
释义 | 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欠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应由共同财产来还清。如果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还清,那么他们可以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如果他们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为他们做出裁决。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了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他或她有权向另一方主张追偿,这是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的。 法律分析 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欠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应由共同财产来还清。如果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还清,那么他们可以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如果他们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为他们做出裁决。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了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他或她有权向另一方主张追偿,这是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的。 一、婚内丈夫借的钱妻子有义务还吗 婚内丈夫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就有义务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结语 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欠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应由共同财产来还清。如果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且其中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还清,那么他们可以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如果他们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为他们做出裁决。如果其中一方承担了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他或她有权向另一方主张追偿,这是基于离婚协议或法院法律文书的。对于婚内丈夫借的钱妻子有义务还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和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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