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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释义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没有经过批准的不能转让。非法转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一、谁来承担二手房的土地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合同无特别约定,土地出让金应由买方缴纳。
    二、教育用地属于什么性质
    教育用地是属于划拨性质的。一般情况下,想使用土地的,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有些情况,是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而教育用地就是属于公益事业用地,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依法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一、教育用地的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二、教育用地具体包括以下:
    1、大专院校;
    2、中等专业学校;
    3、职业学校;
    4、干校;
    5、党校;
    6、中小学校;
    7、幼儿园;
    8、托儿所等。
    总之,教育用地不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而是直接由人民政府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土地的高校不得私自转让。
    三、土地出让金是由买方还是卖方交纳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应按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待人民政府批准转让之后,受让方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且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合同当中若是没有特别约定的,则由买方缴纳土地出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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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9 9: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