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企业破产的程序 |
释义 | 企业破产有以下几个程序: 1、债权人或企业自身申请破产; 2、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3、成立清算组; 4、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清算的企业; 5、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 6、破产财产的清理和清算; 7、指定财产分配方案; 8、指定破产清算报告; 9、注册原破产企业的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一、企业破产的意义 实行企业破产制度,有利于强化企业的风险意识,促使企业在破产的压力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企业破产,及时淘汰落后的企业,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企业破产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导致企业破产的原因有以下几点:市场需求的出现了变化,导致改企业的产品滞销,产量下降;企业的负责人缺乏职业责任感以及事业心;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混乱;流动资金严重短缺,企业无法正常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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