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盗窃罪开庭时该说什么
释义
    

法律主观:
    


    在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的法庭调查阶段,庭审陈述驶定要如实陈述、被告人的义务、何地,同时、立功等量刑情节。对于量刑实施方面,要如实陈述自己有无自首、盗窃了那些财物等情况如实进行陈述,一般会就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进行分别调查,会要求被告人如实陈述犯罪事实,对于如实供述的,人民法院可酌定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犯罪事实方面、采取什么手段,此时应当将在何时,如实供述是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最后的陈述是庭审最后部分了,犯罪嫌疑人应该针对公诉机关(检察院)的起诉书的内容做出承认、否定或是承认、否认部分事实,在陈述的最后,也要表明自己的态度(若承认犯罪事实则要诚心悔改;若否认则说出自己的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12: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