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疫情未能执行的强制戒毒2年是否会再次实施?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已强制执行完毕的案件在2年后不再执行,但若案件未执行完毕,法院或申请执行人在2年后仍可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依据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追索赡养费者死亡、被执行人因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丧失,以及法院认为应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些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生效。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对于被告人若已强制执行完毕,则案件终结的2年后不会执行;如果还未执行完毕,则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或者具有其他应当继续执行的情形时,在2年后仍然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拓展延伸 疫情期间强制戒毒措施延期是否会影响戒毒效果? 疫情期间,由于无法正常执行强制戒毒措施,导致戒毒计划的延期成为现实。这种延期是否会对戒毒效果产生影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延期可能导致戒毒者在等待期间出现动摇、心理压力增加等问题,从而影响其戒毒意愿和治疗效果。然而,延期也给戒毒者提供了更长的时间来准备和调整,以更好地应对戒毒过程中的挑战。因此,延期对戒毒效果的影响取决于戒毒者的个体情况和支持体系的完善程度。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延期对戒毒效果的负面影响,应加强心理辅导、提供在线支持和持续监督等措施,确保戒毒者能够顺利完成戒毒计划,实现戒毒效果的最大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于已强制执行完毕的被告人,案件终结后的2年内不再执行;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法院或申请执行人在2年后仍可执行,前提是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或存在其他应当继续执行的情形。根据第二百五十八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生效。在疫情期间,戒毒计划的延期可能对戒毒效果产生影响,但具体影响取决于个体情况和支持体系的完善程度。为最大程度减少延期的负面影响,应加强心理辅导、在线支持和持续监督等措施,确保戒毒者顺利完成计划,实现戒毒效果最大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四十二条 戒毒人员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时,应当接受对其身体和所携带物品的检查。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二章 自愿戒毒 第十条 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志愿人员参与禁毒宣传教育和戒毒社会服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志愿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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