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可以。政策上说,有孩子的家庭不可以再领养,除非是无子女情况领养再生,才符合政策。还是大概说下。1.首先就是身份证明和户口证明。2.街道办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3.无犯罪记录证明。4.健康证明,有规定,如果家庭中有不符合领养孩子的疾病是不可以领养的。5.出具领养申请表。 如果是从福利院收养,还需要给福利院缴纳一部分费用。 如果是从他人手中收养,还需要双方都出具证明,是自愿交予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