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美国1996年的移民改革法,对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在为其亲属提出移民申请时必须进行经济担保。 对经济担保人的要求 (1)担保人必须是居住庄美国境内(包括领地和属地)之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年龄至少年满18周岁; (2)担保人在经济担保书有效期内的年收入不得低于联邦贫困线收入的125%。其计算方式是担保人全家人数加上被担保人所得的人数总和,与联邦政府所规定的同样人数家庭的贫困线收入相比所得的百分比, (3)担保人须为申请移民美国的亲属承担全部法律上的财务责任,包括对被担保人和提供贫困公共福利的联邦、州或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组织,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4)在获知被担保人领取贫困公共福利时,提供这种福利的政府组织或其他任何有关机构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或强迫偿还该笔福利。担保人必须同意服从联邦或州法院对有关的法律诉讼所作出的司法判决。法律追诉有效期为10年。 (5)允许被担保入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同或独立担保,但任何经济担保签署人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