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为过户文件必备? |
释义 | 房产过户时委托书需要公证,并注明委托期限和权限,以防止欺骗买家和损失的发生。房屋过户的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资料、评估房产、缴纳税费、核发过户单和领取证书。房产过户的注意事项包括合同约定、证件齐全、办理手续、过户费用等。只有按照流程进行房产过户,房屋才真正属于继承人或购买者。 法律分析 很多人因在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临时有事要求委托别人办理,那么房产过户时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房产过户时委托书需要公证,而且需要在委托书上会注明委托期限和权限。防止委托的中介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出现欺骗买家的行为,并且给买家带来了损失,那这损失将由谁承担,所以要对委托书的权限仔细注明并且公证。 房屋过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领取证书: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1、房产过户只是买卖双方到房管局递件进行产权人变更,真正要注意的事项是在买卖(签合同)的时候把关的,而且不同的类型有不同的注意事项。证件齐全是肯定要的,至于有无保障就要看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2、房产过户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予,房管部门的办理手续都是一样的。办理该手续时需带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转入方身份证原件。 3、房管部门规定的过户费用为住宅6元/m2,非住宅12元/m2,另加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200元/套。 4、所以无论是遗产继承的房产,还是购买二手房的客户,都需要做房产过户。只要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房产过户,房屋才真正的属于继承人或者购买者。过户虽然需要准备相关的手续,但是只要熟知过户流程,还是比较方便处理的。 结语 房产过户时委托书需要公证,以确保委托的中介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不会欺骗买家,避免给买家带来损失。委托书应详细注明委托期限和权限,并进行公证。房屋过户的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审查资料、评估房产、缴纳税费、核发过户单和领取证书。注意事项包括在买卖签合同时注意事项,并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手续。房产过户是确保房屋归属于继承人或购买者的必要步骤,只要熟悉过户流程,处理起来相对方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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