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了,全县已基本完成补偿资金发放清册编制工作,下一步,该县林业局将对补偿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四十九条 国家对公益林实施严格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公益林经营者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质低效林,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利用公益林开展上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