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公积金提取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基金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 根据我国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全款买房能否提公积金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出现下列情形时可领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退休、退休或到达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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