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时造谣罪是什么?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主旨是:军人在战时散布虚假谣言,动摇军心,破坏战时宣传秩序,可能导致部队情绪混乱、士气低落,对作战造成严重危害。本罪的客观要件包括散布虚假情况、煽动怯战情绪等,主体是参战军人,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无论谣言是否产生实际后果,只要足以动摇军心,都应认定为战时造谣惑众罪。 法律分析 《中国人民解放军合成军队战斗概则》把进行战斗动员和战场宣传鼓动作为战时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讲清我军作战的正义性,战争形势和战场情势,战斗任务和完成战斗任务的意义、要求、有利条件和困难,以及克服困难战胜敌人的办法,以提高官兵执行战斗任务的自觉性,树立敢打必胜的信心,统一作战思想,激励战斗意志,使部队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然而,军人战时造谣惑众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官兵思想混乱,情绪动荡,士气低落,斗志涣散,破坏了战时宣传舆论秩序。这种行为最终可能导致军心动摇,对作战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一问题,确保在战斗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取得胜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时情况下,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是指行为人自己编造虚假的情况,在部队中散布,煽动怯战、厌战或者恐怖情绪,蛊惑官兵,造成部队情绪恐慌,士气不振,军心涣散。如果是行为人将道听途说的内容不负责任地又向他人散布,不能认定为造谣。行为人所散布的内容必须是虚假的,而且是与作战有直接关系的,如夸大敌人的兵力和装备优势,虚构敌方的战绩和对我方不利的战况等。如果行为人所散布的内容确属实情,即使对我军不利,也不宜认定为造谣。如涉及泄露军事秘密,可依法以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论处。动摇军心是造谣惑众的内容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只要行为人制造并散布的谣言足以动摇军心,不论是否已经产生了动摇军心的实际后果,如引起部队混乱、指挥失控,人员逃亡等,均应属于造谣惑众,动摇军心。行为人散布谣言的方式,可以是在公开场合散布,也可以是私下传播;可以是口头散布,也可以通过文字、图像或其他途径散布。只要是将谣言让他人知道,均属于散布谣言。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体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说的都是假的,会扰乱军心、瓦解斗志,仍加以宣扬、扩散。其动机,有的是怯战、厌战,通过造谣惑众,达到躲避战斗的目的;有的是因受批评、处分,或未能评功受奖,通过造谣惑众,达到泄愤、报复。如果行为人是基于危害国家安全目的,或勾结敌人造谣惑众的,则不构成本罪。 战时造谣惑众罪散布的谣言必须是虚假的,真实的内容或者道听途说的都不能认定为造谣;同时,只要散布的谣言足以动摇军心,那么不管是不是会产生实际后果,都应该认定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 结语 本文讲述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合成军队战斗概则》中关于进行战斗动员和战场宣传鼓动的内容,以及军人战时造谣惑众行为的危害。在客观方面,这种行为表现为在战时情况下,编造虚假情况,在部队中散布,煽动怯战、厌战或者恐怖情绪,蛊惑官兵,造成部队情绪恐慌,士气不振,军心涣散。在主观方面,这种行为表现为明知自己说的是假的,会扰乱军心、瓦解斗志,仍加以宣扬、扩散,具有直接故意。同时,只要散布的谣言足以动摇军心,就应该认定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纲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七十八条 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三百六十八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