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地方固定收入的税种具体如下: 1、属于地方税的税种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以及筵席税等; 2、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地方可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依法核定其税率。 税收的意义在于: 1、税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依靠社会公共权力,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包括法人、非法人企业、单位和自然人,实行免税,纳税人根据社会公共需要和公众需要依法纳税; 2、税收反映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 3、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适度的宏观税收水平、科学合理的税制结构和税收制度、规范的税收政策,可以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 综上所述,在中国,明确划归地方管理和支配的地方税份额比较小,而且税源分散,收入零星。但对于调动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保证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解决地方特殊问题有一定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具体确定办法,由国务院依据本法和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