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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市域社会治理重点内容
释义
    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治理应以城市为基本单位,在市域范围内统筹实施,突出“以城区为重点”的空间治理取向,延伸到区、街道、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有效地应对各类城乡新型社会矛盾,构建和谐有序的活力社会。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从字面表述上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组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市域的具体体现。是包括理念(树立系统融合、开放共治、包容协商、精细精致的理念)、制度(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衡量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要着眼制度思维、制度创新、制度集成、制度执行,以制度现代化驱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体制,形成权责明晰、上下贯通、层层推进的纵向治理架构)、布局、方式(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作用)、能力(提升统筹谋划、改革创新、政策把握、科技应用、群众工作、舆论引导能力)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既包括显性的内容,也有隐性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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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2: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