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契税法》内新增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需要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可以免契税。或者购房者的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来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也是可以免征契税。 根据规定,赠与过户需要办理赠与公证,缴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公证费2%。得到公证书之后,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过户费为3%-5%,之后还需要缴纳印税费费万分之五、几百元的手续费。 如果是买卖过户,若房子是满五年持有和唯一自住房,买卖过户免除1%个税,免除5.55%营业税,缴纳契税90平以下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印花税万分之五,手续费几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