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防车、消障车、混凝土泵车、油田专用作业车、汽车起重机等专用作业车,各轴最大允许轴荷不得超过13000kg, 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55000kg。符合上述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可以依法通行高速公路。 1、货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扣6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扣3分。 2、货车超载罚款标准: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提示: ①发生汽车或客车超载的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②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