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暂缓参军与取消报名这两个概念本质上是不同的。暂缓参军是指在入伍手续办理过程中,在未正式入伍前,申请缓缴入伍手续并延迟服役时间,并在缓缴期间进行其他相关工作或学习。而取消报名则是指放弃入伍资格或主动请求退出军队集训或服役。因此,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四条 应征入伍人员因病、学业、家庭困难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征集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军事部门申请缓期服兵役,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经批准,可以在缓期内从事有益于国防建设的工作或者到学校继续学习,拓展知识,提高本领,同时享受与服兵役期间相适应的有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