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责任年龄的处理原则 |
释义 |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2、涉及是否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认定其未满十八周岁。 3、虽未查清被告人准确出生日期或实施被指控犯罪日期,但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十二周岁,已满十四周岁,已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八周岁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注: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首先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投放放射性、传染性病原体物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针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对于实施最严重的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也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残,情节恶劣的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核准的,不得追究刑事责任。 4、不满12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5、1~3项规定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7、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8、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9、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10、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1、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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