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结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 释义 |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禁止某些情况下的结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持所需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填写申请书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即可办理。禁止结婚的情况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法律分析 一、办理结婚登记准备什么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条件有哪些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四、禁止结婚的情况: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直系血亲”的含义 本条的“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结婚登记其实没有大家想的多么的复杂的,现场排队等待工作人员的审核,基本上没有特殊情况的民政局当时就会给出具结婚证的。但是,有些人可能是没有征得家里面的同意,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无法办理结婚证,工作人员不予办理结婚证的,也一定会告知清楚不给办理的原因的。 结语 结婚登记是一项简单而重要的法律程序。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如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近期彩色照片。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申请将被批准。结婚登记的条件包括自愿结婚、年满22周岁(男方)和20周岁(女方)、无配偶以及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禁止结婚的情况包括直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复杂,民政局会在审核通过后颁发结婚证。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结婚证,工作人员会明确告知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