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开的公司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释义 | 男方婚前创办的公司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公司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姻期间所获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婚后获得的公司经营所得也应归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开的公司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婚后公司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婚后从婚前公司获得的经营所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 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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