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复欠条如果被对方利用,债务人就需要多支付一份债款; 但是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是一张重复的欠条,重复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果的。根据谁诉求谁举证的原则,是需要债务人来举证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 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