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法院调解的概念是什么
释义
    法院调解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费作为促调息讼的经济杠杆只需要进行技术处理。如前分析,作为促调息讼的经济杠杆必须具有可分割性。
    法律咨询:
    您好,法院调解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网律师解答: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其民事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形式。是一种诉讼活动。
    相关法律知识:
    迟延执行的惩戒性罚息与迟延履行金的杠杆作用
    迟延执行的惩戒性罚息与迟延履行金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该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民诉法这一规定目的显然是为了促进当事人主动执行生效判决,服判息讼,但是,司法实践证明这一立法意图不仅没有实现,反而成为推动执行调解和解的障碍。主要原因是这一规定为制裁拒绝迟延执行判决、裁定的处罚太低,而且针对迟延执行非金钱义务内容的判决、裁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由于目前我国金融体制客观上存在着一些非市场因素,而且申请贷款的附加成本太高,而且金融业门槛过高实际上将中小型民营企业及公民个人排斥在融资对象之外,使得许多债务人普遍都在寻求银行外的资金筹措途径,但我国金融体制又排斥企业拆解等正常途径。于是,“拖欠”“占用应付他人款项”成了许多债务人不正当的“融资”方式,这其中的“拖欠”“占用应付他人款项”既包括商业行为,也包括判决、裁定确定的法定债务。本来在司法体制是可以堵住这一漏洞,但是,由于上述民诉法第232条规定的迟延执行的惩戒性罚息只是“加倍”(就是比正常银行利息多一倍)而已,而我国多年来的银行利率普遍偏低,一倍的罚息对债务人来说几乎是隔靴搔痒,起不到任何惩戒作用。而且权衡迟延执行的罚息与融资艰难及成本,债务人的天平自然倾向于选择迟延执行,甚至根本不主动执行。这也就是多年来,法院执行部门的执行谈话与调解少有绩效的根本原因。
    至于非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金,由于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很少看见有具体执行的情况,至少笔者从业十四年还没有看见非金钱义务的强制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遭到“迟延履行金”处罚的情况。
    生效判决执行不力,“司法白条”泛滥是我国民事强制执行体制目前难以愈合的痼疾,也是我国司法工作者长期萦绕在心中的永久“伤痛”与“耻辱”。建立执行环节的促调息讼的激励机制比起其他环节更加急迫。在可资利用的激励杠杠中,我们除了前面已经分析的两个经济杠杠外,尤其不能忽视强制执行环节特有的激励机制——迟延执行的惩戒性罚息与迟延履行金的运用。但是,如前所述,目前这一制度不能发挥激励作用的根本原因在于门槛太低或不具备可操作性标准。对金钱债务的惩戒性罚息应大幅度提高,而对非金钱性债务要明确迟延履行金的标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2: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