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开票者。开票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2.受票者。受票者也可以称买票者,一般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买票的目的是为了非法抵扣税款从而偷逃增值税。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如下: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虚开增值税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虚开增值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