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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医疗备案失败怎么处理
释义
    异地就医备案时间晚了,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各地应简化备案手续,优化流程,提供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均属有效备案。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社保机构和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基本医保关系随个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分析
    法律主观:跨省异地就医备团纳案生效时间:自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关于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二、切实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各地要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等有关工作,切实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扩充备案渠道,积极创造条件,为参保人提供窗口、网站、电话传真、手机APP等行迹多种服务渠道,方便群众备案。(二)修订《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以下简称120号文件)附件1“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见附件)。新备案表取消定点医疗机构栏,增加“温馨提示”档或并内容。(三)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备案有效期。(四)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可参考《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关联对照表》(从部级协同管理平台下载),做好就医地行政区划代码的关联工作。备案时选择的就医地,其所有辖区均为有效备案地区。原则上,备案到省本级或省会城市的,省本级和省会城市的所有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支持直接结算。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结语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生效时间为备案审核通过次日生效。为方便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各地已简化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并提供多种备案渠道。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有效备案。参保地需在2018年2月底前落实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的要求。根据《社会保险法》,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应由社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第二十条 医师个体行医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关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应当加强对医师的医德医风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十二条 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取得知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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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