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