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权责清单制度。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 法律依据: 《全面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 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以规范行政职权、明晰履权责任为重点,积极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为依据。没有法定依据、实际工作中却在行使的行政权力,要纳入重点清理范围。 (二)简政放权原则。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权责一致原则。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具有相应管理权限。违法或者不当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权力依法调整,其责任须作相应调整。 (四)透明规范原则。行政权责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接受社会监督。要科学设置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明确各岗位在行政权力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对行政权力及其行使进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