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冷静期30天的计算方式如下,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后30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30日届满后,夫妻双方应当在30日内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下发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一般是指,在离婚自由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申请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终结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期间。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不是限制夫妻双方婚姻当事人的离婚自由,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夫妻离婚两愿的前提下,给出适当的时间让其冷静思考,避免当事人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