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对农村的扶持项目主要有: 1、种植业涉及的种苗繁育、标准化种植基地、农产品储藏保鲜、废弃物加工利用等; 2、养殖业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 3、加工及流通业涉及的加工基地、原料仓储、成品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 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法律依据: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主要扶持农业主产区,重点扶持粮食主产区。非农业主产区的省应当确定本地区重点扶持的农业主产县(包括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及农场,下同)。 第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以农民为受益主体,扶持对象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涉农企业与单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