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公司司法解散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法对公司司法解散的规定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不了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超过10%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同时,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根条规定,公司应当自司法解散之日起算组,开始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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