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配偶去世再婚需要带证件如下: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可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再婚流程如下: 1、申请,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