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垃圾排污费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建筑垃圾排污费怎么算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收费标准:如下 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二)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1、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千克)÷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千克) 一般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见表1和表2。 2、PH值、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某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水排放量(吨)÷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吨) 3、色度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色度的污染当量数=污水的排放量(吨)×色度超标倍数÷色度的污染当量值(吨·倍)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的污染当量值见表3。 PH值、色度、大肠菌群数、余氯量不加倍收费。 4、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当量数=污染排放特征值÷污染当量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二条 第二款的规定,排污者新建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和场所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规定的,或者是原有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或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和场所经改造后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标准或规定的的,可自符合标准之日起,不再缴纳排污费。根据第三款的规定,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者不按本条例规定,未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设施和场所,或已建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和场所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者应根据其排放废物的数量和种类缴纳排污费用。以填埋方式处理危险废物的,若排放者的处置方式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应缴纳相应的危险废物排污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