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审上诉后,一般需要两个月时间进入二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审上诉需要的材料有: 1、上诉状正本及副本,上诉状内容应包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及其相应证据材料、提出上诉的时间以及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等; 2、上诉人以及被上诉人的身份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