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合议庭必须由审判员组成,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 法律分析 还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拓展延伸 二审发回重审后,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庭审程序? 根据我对法律程序的理解,当二审发回重审时,通常需要重新进行庭审程序。重审意味着案件的某些方面需要重新审理,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审判。在重新进行庭审程序时,法庭将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重新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庭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确保案件得到正确的判决。因此,在二审发回重审后,一般需要重新进行庭审程序,以便法庭能够全面、公正地审理案件,并作出适当的判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需要重新进行庭审程序,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和合法的审判。重新组成合议庭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环节,旨在重新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庭审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判决。因此,在二审发回重审后,重新进行庭审程序是必要的,以便法庭能够全面、公正地审理案件,并作出适当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