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还能重新起诉?民法典中有何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中离婚判决后的重新起诉条件及限制。离婚判决书已生效的不能再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不能再起诉。起诉需满足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判决后还可以重新起诉吗 离婚判决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对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再起诉; 2.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判决后的重新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该判决书已经生效,就不能再次起诉。而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除非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否则原告在六个月内重新起诉将不予受理。起诉必须满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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