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还能告重婚吗 |
释义 | 协议离婚后还同居的,但不能申请撤销离婚,可以申请复婚,并且复婚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需要当事人处于未婚的状态,并且手续需要齐全; 2、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3、其他注意问题。 一、复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 复婚手续办理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由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复婚登记证,发生法律效力。 二、复婚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复婚登记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如下: 1、当事人必须处于未婚的状态,并且手续需要齐全; 2、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3、要携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三、男女复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1、提交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 3、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