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凤泉区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
释义 | 一、深圳市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流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自愿离婚)和诉讼离婚(非自愿离婚)两种情形,不同的情形办理机关和方式不样,主要有以下的区分:双方自愿离婚的有两种办理途径一是至少其中一方是深圳户口,双方亲自到一方深圳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般当场即可办好,发给离婚证,拿到离婚证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双方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证件一般有: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事先写好,如果内容简单的也可以到现场后由填写格式的协议书)。二是双方可以到法院按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由法院调解离婚,法律效力和民政部门登记离婚是一样的,如果涉及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甚至比离婚证更好用,因为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在涉及房产过户时不再要求公证,用起来更方便。调解离婚准备的材料一般有: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有子女的提供出生证、有财产分割的提供财产证明等。双方非自愿离婚的只能到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也就是被告是外地户口,但在深圳居住一年以的即可)。所以,如果被告一方是深圳户口,则在户口所在地的区法院诉讼即可,如果被告是非深圳户口,则必须提供被告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的证明,这样才符合在深圳诉讼离婚的立案受理条件,不同的法院要求提供的证明不一样,笔者代理的案件中所提供过的证明曾有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但有的法院只接受居住证。在取得法院的管辖后就可以准备起诉材料向法院递交诉状了。如果在诉讼到法院后双方达成了调解离婚,这种情况非常节省时间,很快办理完手续,但是也有被告坚持不同意离婚的,这样法院就会对双方之间感情 tob_id_4988 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审查,一般没有法定离婚理由,对方又坚持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按法律规定在领取到判决书后十五天内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但一般上诉改判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没有特别的理由建议不要再上诉,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因为计算六个月的期限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上诉到二审一般也要三个月左右,二审如果驳回的可能性大,六个月的期限从二审判决生效开始算,这样不但拉长了时间,也要多支付二审上诉费。法官常说的一句说:只有结不了的婚,没有离不了的婚,一方想要离婚确定可以成功,但时间长短因案情而定,离婚诉讼与其它诉讼不同,法院在判决时一般有特定的规则,不可过于急躁,盲目的采取诉讼措施,结果达不到诉讼目的,也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以上则是关于深圳市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流程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如何办理结婚手续流程图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①本人户籍证明;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二、深圳市的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2.按第三条规定的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三、结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下面是对结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问题详细解答 一、夫妻户口同省同县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户籍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的结婚户口迁移手续: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