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当出现报考岗位人数比不足开考比例的时候,报考此岗位的人员就会进行“调剂” 2、开考比例达到,但是有人员缺考,也会进行调剂。若出现此情况,“三支一扶”招募负责部门会发布公告通知,提前告知考生如何进行调剂。由各州(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本地区进入面试、但未列入拟招募人员的考生中按照岗位要求和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一次调剂递补。 3、调剂原则 (1)对于空缺岗位,进行公开自愿调剂。 (2)符合调剂岗位条件的考生可在调剂岗位中自主选择; (3)所有报名调剂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底排序录用,并参加资格审查。 法律依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 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二、组织招募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一)组织领导。人事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相应成立由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扶贫、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本地区基层服务岗位,负责组织报名、招募、审核、体检、培训、派遣及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