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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语言威胁恐吓算家暴吗?
释义
    律师解析: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法律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包括: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第一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条例。
    决策机关可以根据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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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9:08:12